建网站专“曝”“负面新闻”
不到1年敲诈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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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嫌疑人因敲诈勒索敛财被批捕
本报洛阳讯(记者 陈军 通讯员 刘红军 杜霄)为发大财,专门收集他人的负面信息材料上传到自己开通的网站上,以此来要挟他人拿钱消灾。日前,新安县检察院对利用互联网上传他人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的丁乃忠等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08年至2009年期间,丁乃忠、贺敏在互联网上先后注册开通了《正义法制网》、《中国舆论监督信息网》、《国土矿山安全网》、《反腐信息网》、《人民反腐网》、《民主维权网》6家网站,并吸收张某、张某某参与经营。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期间,4人先后收集了有关人员的负面信息材料,并在开通的以上6个网站上刊载。之后,他们再以自己是其中某一网站工作人员的身份与被敲诈对象联系,称该网站已经刊载被敲诈对象负面信息的文章,并要挟被敲诈对象拿钱给他们,就将已经刊载的负面信息删除。
其间,4人分别向王某、费某等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5次,共敲诈所得赃款23万余元。